提出异议但并没有提出异议的总结及要求,尤其是没有提出要求;提出异议但没有提供异议的依据。从深度或者纵向角度看:对审价报告的具体那点提出异议;指出这个异议点的问题是什么;阐明认为这一点存在问题的理由;正确的应该是什么;为什么是正确的。②质证意见的准备两类人员=专业人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如造价师、预算员)+代理人员(律师、公务法务人员)。专业人员解决专业问题,代理人员解决法律问题(如合同约定如何来理解解释、审价依据是否正确、审价范围是否正确、鉴定的材料如何认定、专业人员提出异议的转化)。所谓转化就是把一些专业的术语通过律师或者法务人员转换为法律语言,让法院来接受。书面质证意见的起草、组织提...
第二大部分“终止合同前后的直接损失”包括:“合同终结前工程延误损失”、“移走临时设施设备费用”、“合同终结后遣散期间开办费”、“履约保函延期手续费”、“未足额收回的的规费”、“外籍员工提前终止住房租约的损失”、“未足额积累的人员遣散费”、“遣返人员待工费”、“未足额积累的机械设备费”、“分包合同解除费”、“材料仓储费”、“法律咨询费”、“利息损失”等13个小项;第三大部分“终止合同引起的预期利益损失”包括:“未完工程的总部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的损失”3个小项,索赔请求共2543万美元。案件经审理,承包人的后获赔763万美元。国内施工企业应对发包人拖欠进度款,本案可作为借鉴的行使...
21):乙方采购材料及代用材料签证;(22):合理化建议的费用分摊及收益分享签证;(23):确定变更价款签证;(24),:竣工验收签证;(25):甩项竣工签证;(26):接受竣工结算资料签证;▲(27):提交索赔资料签证;▲(28):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签证;(29):使用**技术等申报签证;(30):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的保护措施签证。七、什么是索赔?索赔的法律特征1、什么是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能获得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的一种权利,是单方的权利主张。2、索赔的法律特征:(1)与工程签证是双方法律行...
3、的授权住建部正在起草《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由于《建筑法》的修改遇到重大立法困难,暂时无法完成修改,的决定并授权住建部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据了解,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条例的重点,107号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是该条例的要点。四、工程合同和造价管理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从司法实践看,新形势下许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出现了一些与传统问题不一致的新问题,主要有:(一)为项目中标而在投标时无序的低价中标引起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实际发生的的的、无序的、原始的的低价中标结果的现象越演越烈,投标人为了中标在投标时不计成本,投标文件被迫承诺放弃预付款、开...
2、部分业主为了提前施工建设,可能会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就编制工程量清单组织公开招标,而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可能有较大变动,造成的后决算与中标价格相差甚远。在这种情形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很难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3、一般情况下,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是低价中标,若投标方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而等其中标后,在施工阶段,一旦工程量的变动符合其预期,则业主将付出较高的费用和达不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已经实现了计算规则的统一性,但仍存在项目划分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而通过逐项详细报价,可以使施工单位重视并分析措施项目的成本状况,从而提高自身工程造...
我国关于表见代理的立法宗旨,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与稳定,确保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因此,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是表见代理的成立条件。如果第三人因疏忽大意而未对代理人身份及权限予以必要审查,以致误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则表见代理不能成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中发生表见代理的特定条件和承担的法律风险。1、国家提倡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内部承包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制成为目前施工企业项目承包负责制的主要形式。2、项目经理负责制在操作实施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引起项目经理的越权或无权的民事行为,造成事实上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形成“项目经理生病,所在企业吃药”的局面...
2)司法解释把必须招标工程未招标确定为合同无效是一个新规定。必须招标工程的范围和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已出现因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企业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3)中标无效即认定为合同无效也是一个新规定,应引起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是:A、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B、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C、投标人...
工程造价造价知识编辑工程造价楼砼钢材用量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1、多层砌体住宅:钢筋30KG/㎡砼—㎡2、多层框架钢筋38—42KG/㎡砼—㎡3、小高层11—12层钢筋50—52KG/㎡砼㎡4、高层17—18层钢筋54—60KG/㎡砼㎡5、高层30层H=94米钢筋65—75KG/㎡砼—㎡6、高层酒店式公寓28层H=90米钢筋65—70KG/㎡砼—㎡7、别墅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介于多层砌体住宅和高层11—12层之间以上数据按抗震7度区规则结构设计工程造价预算指标普通多层住宅楼施工预算经济指标:1、室外门窗(不包括单元门、防盗门)面积占建筑面积—;2、模版面积占建筑面积;3、室外抹...
以及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的规定,承包人如遇到因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反诉,应首先提出要求降低的主张,并要举出证明违约金过高的证据,一般可以对对方的证据质证证明未超过所受损失的30%为依据。5、强化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对欠款利息的重视和管理。司法解释第6、17、18条规定解决拖欠工程款包括垫资款利息的五种不同情况,利息起算的相关规定;以及加强月工程量报表确认以及进度款催收管理的重要作用。司法解释第6条垫资开禁带来的从招标开始加强行政管理的新课题;以及承包企业垫资施工的可行性分析和可能遇到新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此规定对施工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合同...
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经过司法审价,少则砍掉10%,多则砍掉30%至50%都有,审价与否结果相差极大,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是不宜适用上述两个文件来主张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4、审价与否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①工程价款已经依法确定,不应审价,却同意审价。应当不同意审价,原因是价款已经确定,不应审价。②对工程价款是否已经确定之事实存在争议,要么直接同意审价,要么不同意审价对于法院决定的审价,配合和质证,但仍坚持结算造价是全权的签字认可的结算书载明的价款之主张。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是否鉴定由法院决定。因此对工程价款是否已经确定之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对的方法是由法院确定,尽量不表态,尤其...
代替法院做出决定,且这种认定是建立在主观臆测、曲解定额文件规定、虚构事实等基础上的,据此根本不可能得出公正的鉴定结论。如何应对?的是通过质询方法来揭示审价单位存在主观臆测、虚构事实、曲解定额文件规定等明显错误;第二是质证时明确提出鉴定材料的审核认定、鉴定材料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应由法院依法做出认定,审价单位不应该代替法院做出认定,并通过口头及书面形式请求法院依法做出认定,避免审价单位错误行使审判权并导致鉴定错误;第三是以缺乏依据等理由,申请重新鉴定。(2)审判人员也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其一,应当认定的事实不及时予以认定,而是通过预设,也就是假设的方式来进行后续的程序。主要表现:①工程质量是否...
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基本建设活动的中心环节,我国的也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了多次的,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从的及政策法律、工程造价管理各参与主体、计价模式、市场环境、造价管理理念等方面分析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一、的及政策法律方面1、我国的法律体系纵向可分为三级:法律——行政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同时,法律体系中存在很多指令性法规。而在不同层面上关于造价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由于在制定法规时的各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在一定程度上,各部委的法规存在一些内容重复的现象,条文之间的层次关系不分明,造成条文之间出现重复、越位和法律体系庞大冗余。2、我国的立法程序...
施工方案和技术经济组织措施未进行严格审查、监督,同样也会引起的结算时的经济纠纷。在投资来源发生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施工组织设计不的是组织施工、指导生产的技术性文件,而且是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3强化施工组织设计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因此,应该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工作。预算定额具有“整体上的通用性和个体上的不相融性”的特性。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应该熟悉和掌握预算定额,并且要合理的应用预算定额,具体的做法是:(1)熟悉预算定额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预算定额分部分项的工程说明,通常明确规定了采用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二大部分“终止合同前后的直接损失”包括:“合同终结前工程延误损失”、“移走临时设施设备费用”、“合同终结后遣散期间开办费”、“履约保函延期手续费”、“未足额收回的的规费”、“外籍员工提前终止住房租约的损失”、“未足额积累的人员遣散费”、“遣返人员待工费”、“未足额积累的机械设备费”、“分包合同解除费”、“材料仓储费”、“法律咨询费”、“利息损失”等13个小项;第三大部分“终止合同引起的预期利益损失”包括:“未完工程的总部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的损失”3个小项,索赔请求共2543万美元。案件经审理,承包人的后获赔763万美元。国内施工企业应对发包人拖欠进度款,本案可作为借鉴的行使...
3、的授权住建部正在起草《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由于《建筑法》的修改遇到重大立法困难,暂时无法完成修改,的决定并授权住建部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据了解,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条例的重点,107号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是该条例的要点。四、工程合同和造价管理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从司法实践看,新形势下许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出现了一些与传统问题不一致的新问题,主要有:(一)为项目中标而在投标时无序的低价中标引起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实际发生的的的、无序的、原始的的低价中标结果的现象越演越烈,投标人为了中标在投标时不计成本,投标文件被迫承诺放弃预付款、开...
同时也要考虑到施工企业方面的经济利益,真正的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达到高质量、低消耗的目的。强化业主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作为一个项目的业主,应该坚决杜绝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开工。其次,在一个项目开工前,必须要认真地审查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注意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避免大马拉小车等不正常地情况发生,而引起工程结算时的纠纷。的,在项目的施工中,还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的施工有序,防止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真正达到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一项技术经济性文件,所以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施工经验而且还要具有一定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
第二大部分“终止合同前后的直接损失”包括:“合同终结前工程延误损失”、“移走临时设施设备费用”、“合同终结后遣散期间开办费”、“履约保函延期手续费”、“未足额收回的的规费”、“外籍员工提前终止住房租约的损失”、“未足额积累的人员遣散费”、“遣返人员待工费”、“未足额积累的机械设备费”、“分包合同解除费”、“材料仓储费”、“法律咨询费”、“利息损失”等13个小项;第三大部分“终止合同引起的预期利益损失”包括:“未完工程的总部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的损失”3个小项,索赔请求共2543万美元。案件经审理,承包人的后获赔763万美元。国内施工企业应对发包人拖欠进度款,本案可作为借鉴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