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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侵权专利诉讼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发生专利诉讼,要请什么样的律师合适?一般的科班律师是文科专业,但是专利诉讼是一种涉及**技术的侵权诉讼,技术都是偏理工科的,所以大多数文科背景的律师不愿意去专研**技术方案。目前很多专利诉讼律师,在成为律师之前,先是理工科毕业,甚至是拿到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之后再从事律师职业,这样有理工科背景的律师既有理工科技术性的逻辑思维,又有文科法学的法律知识,他们更容易读懂专利文件,更准确理解权利要求、说明书和**技术方案附图等表达的**技术,更有利于对专利权利的理解准确,这样才更有可能打赢专利诉讼官司。深圳市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在专利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有经验丰富的专利诉讼律师资源,可以帮助专利权人处理好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保护权利人的创新成果。专利诉讼的发明专利侵权判赔额是多少?具体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东莞侵权专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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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中的对域外证据有什么规定?专利诉讼中的域外证据,是指在专利诉讼中的发生在境外、形成于境外的证据。在实践中,所谓的“域外证据”实际上包括国外以及在我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域外证据可采性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可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在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域外证据包括:权利登记证书、权利人的授权书、合同书、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和光盘以及网上内容等。长沙键盘专利诉讼证据代理专利诉讼需要什么条件,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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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的时间周期是多长呢?人民法院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二审三个月左右。不过具体的不同的管辖法院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总结以往代理的专利诉讼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因为受理的专利侵权案件多,在案件受理后,会有个先行调解阶段,法院会安排调解员联系原被告进行协商调解,先行调解阶段时间为三到六个月,调解不成法院才会安排立案,诉讼过程中,诉讼材料也有可能出现送达不到被告的情况,又有一个九十天的公告送达时间,所以相对于其他法院至少会多出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在专利诉讼的过程中,被告往往会提出专利无效申请,侵权诉讼可能会中止审理,先等专利无效的决定出来再继续进行,这样下去有可能就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

专利诉讼中如何做证据公证?一般采用公证保全的方式进行证据公证。当专利权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如果侵权方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公证机关可以对在电商平台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如果需要去现场购买的,比如去线下门店、超市、商场、专卖店、展会等,公证机关可以去到现场对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如果是已经安装好的不好移动的侵权产品,公证机关可以对侵权产品的安装地进行勘查公证。完成公证行为并取得公证书,就能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在公证取证的过程中,还可以主动向销售者索取产品宣传册、销售侵权产品人员的名片、购货发票或收据,以进一步的明确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专利权人可要求公证机关对前述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作出说明,一并记载在公证书中。专利诉讼案件周期长,过程变化多,策略应对要及时,找对深圳聚隆知产团队,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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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诉讼过程中,随着案件的进展,诉讼策略也会随时变化,这样才能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通过诉讼策略的改变从而提高诉讼的效率和效果。比如某专利侵权案件,在诉前联调阶段,被告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合法来源证据,代理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决定增加被告,将合法来源指向的工厂作为被告二,要求工厂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并停止侵权;在案件后续的处理中,工厂为了不在企业记录中留下败诉记录,提出了和解的要求,然后被告同意停止侵权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从而达成和解。这样通过在案件中,根据案件的变化来调整侵权诉讼的策略,就能节约大量的时间,提高了专利诉讼案件的效率,也因为被告不愿意留下败诉记录而达成了较高的赔偿,使权利人获得较好的收益和效果。专利诉讼惩罚性赔偿计算方式,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潮州微信专利诉讼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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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诉讼中的间接侵权?随着科技进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也有所转变,从简单的仿制到实质等同的侵权,又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或者诱导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这种行为确实给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害,如果不加以约束,将使得专利权人的权益受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直接侵权行为产生了帮助和诱导作用的,应当与直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专利权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1)直接侵权是间接侵权的前提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间接行为,并没有直接侵权行为的实施,就无法形成侵害专利权的行为。(2)实施了间接侵权行为;(3)间接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的心态;(4)侵权产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产品对实现涉案**技术方案不可或缺,且不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即除了用于**技术方案外没有其他合理用途。东莞侵权专利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