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商机详情 -

南京报关联系方式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报关期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允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报关操作流程主要有哪些。南京报关联系方式

南京报关联系方式,报关

电子报关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化技术改变海关验凭进出口企业递交书面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办理通关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联网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的通关管理模式。电子报关是一种新型、现代化的报关方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通过微机、网络或终端向海关传递规定格式的电子数据报关单,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报关方式。在现阶段法定报关方式是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同时使用。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推行电子报关是报关方式的发展方向。 物流报关介绍上海海关报关工作时间。

南京报关联系方式,报关

报关注册登记: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 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 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 《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 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目前进出口报关,在中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报关是清关的一个重要环节。

南京报关联系方式,报关

报关缴纳了关税以后,海关当日或者次日就会放行,然后进入国内派送阶段,大概3-4天就能收到了。国外的东西被海关扣留则需要7天至两个月左右。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基本规定:1、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2、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4、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纳税问题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时候,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确定的税款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向上一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物流报关介绍

上海报关多久后海关放行?南京报关联系方式

报关范围有哪些,报关范围: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具体范围如下:(一)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用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二)进出境货物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用及其他进出境货物。(三)进出境物品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南京报关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