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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电子制造工厂废气处理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3日

    义齿生产中废气执行标准。企业义齿生产过程中主要用到的原辅材料有:石膏、金属、瓷粉、蜡、树脂、包埋粉、氧化锆锆块等,固定义齿工艺流程:石膏模型--包蜡--车金铸造--上OP--上瓷--修整--清洗--消毒等,钢托活动义齿工艺流程:钢托设计--蜡型包埋--铸造--修整--清洗--消毒等,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金、铸造、修整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和树脂融化、蜡气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生产工序涉及金属熔化(铸造)和树脂溶化,请问该企业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还是铸造工序中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树脂融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有些企业难以判定所属行业的,可按工序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各地市也可根据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执行较严的排放标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企业锅炉改造有财政补贴吗?化州电子制造工厂废气处理要求

    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163—202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本标准适用于包装印刷生产过程中印前处理、印刷、印后加工等工序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其他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茂名零散废水废气处理参考价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排放速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此作为规定排放速率只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20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防治工业有机废气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燃烧法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燃烧法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有机废气的催化燃烧法治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请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表1中“锅炉或燃气轮机规模”是指排污单位合计“14MW或20t/h及以上”?还是单台“14MW或20t/h及以上”?或者排气筒等监测点位对应的锅炉,且合计“14MW或20t/h及以上”?您好!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前言注明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制订和解释,因此建议登录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标准专栏网站拨打生态环境部环保标准咨询电话获取官方解释。二、供参考: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第),单台出力14MW或20t/h及以上的各种燃料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为主要污染源。锅炉或燃气轮机组规模一般以单台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运行中脱硝效率低的原因有哪些?

    关于印刷有机废气执行标准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文件《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污染物指为非甲烷总烃(≤70mg/m3)。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该标准污染物指为总VOCs(≤120mg/m3)。请问近期(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建设的印刷行业企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在2023年1月1日后投产的,是否需要按照GB41616—2022执行?根据《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该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什么情况下使用被动系统?惠东零散废水废气处理多少钱

企业锅炉废气不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该怎么改造?化州电子制造工厂废气处理要求

    吹膜工序废气。你好,我厂主要从事食品级胶袋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为PE新料,不涉及回收的旧塑料粒,主要工序为吹膜工序,只有4台吹膜机。我厂于2006年取得的环评批复,也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环评文件中未对我厂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提出收集处理的要求,目前未无组织排放。现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组到我厂检查后,提出“施工状态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环节(包含无法证明小于10%的)废气未收集”的问题,而PE物料是没有MSDS报告的。问题:1.请问我厂是否一定要对吹膜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2.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证实我厂的原料质量占比的含量。3.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是否可以作为依据。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VOCs物料的定义为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您企业原材料属于有机聚合物,必须进行治理,无需判断VOCs含量。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化州电子制造工厂废气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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